河南省泰和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由 地区总代理,共同开发 市场,以创建能源节约型社会,提高能源的高效使用,减少空气污染,为我国的节能事业做出贡献。
甲方:河南省泰和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郑州市信息学院路16号锦华苑4#—2-1
电话:0371-63621955 15838329986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代理项目:节能灶具自动点火器、节能燃烧器产品的销售、安装、维修、售后服务。
为更好的服务社会、推广产品、造福人民、经双方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产品名称:燃气、燃油节能自动点火器、燃烧器
产品价格:燃气、燃油节能自动点火器出厂价为 元/套;
乙方款到付货,市场销售价格不低于 元/套。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公司及产品资质,以便乙方搞好销售工作;
二:乙方要向甲方提出具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乙方为该产品 地区的总代理。即产品实行销售、安装、售后保修一条龙服务;
2: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后应保证市场销售价格,实行全方位的价格保护,以确保乙方正常执行协议;
3: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符合各项性能指标。
4:负责乙方人员培训,并负责产品的技术支持。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派遣相关的技术人员到甲方进行安装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甲方发给安装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安装产品,培训期为2——5天;
(1):乙方交纳培训费100元/天/人。(食宿、资料费)
(2):受训人员考试不合格,不发上岗证,培训费不退,如继续培训,培训费另行交纳。
2:安装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安装操作规程,光电控制器安装在火头中心点,根据厨师的使用方便左右可偏12CM,根据热度定安装位置,任何部件安装的位置温度不超过70C,点火针除外,注意防水,杜绝漏电,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如安装不合理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3:如乙方未按规定安装或用户未按规定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与用户协商解决费用的问题,甲方不予退换,甲方可予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严格遵守安装操作规程,接线到位牢固,管道连接必须严密、防止漏气、漏油,安装结束必须试压,确保油、气、电路畅通无阻,无泄漏,确保安全,如因安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区域,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搞假冒产品,如发现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产品,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将打假所得的50%奖励乙方;
6: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有权发展分支代理机构,收取代理信誉保证金;
7:售后服务:乙方应该做到售后满意率100%,杜绝投诉,如有投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扣完,乙方应重新交纳信誉保证金,如不重新交纳,合同即告终止;
8:甲方根据乙方订购的产品种类型号发货,产品出库后,乙方不得调换产品型号;
9:产品出甲方库房后,乙方不得退货;
10:乙方不准将高压点火器拆开,如有拆开,以制造假冒产品论处,信誉保证金不退,终止合同;
六:双方责任:
1:甲方产品保修期为一年,出厂日期14个月为期限,乙方按规定安装和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及时提供损坏部件,由乙方负责维修及维修费用;
2:乙方如需50台以上,须提前10天提出供货需求单,如一次需要100——200台,须提前30天提交供货需求单,乙方须将货款存入甲方帐户之日计算,如延误供货甲方赔偿乙方5元/台/天;
3:产品出厂后,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运回甲方工厂,由甲方维修,其长途正常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于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元,本合同即告生效。保证金用于以下条款:
(1) 乙方对甲方的产品市场销售量的承诺;
(2) 乙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的承诺;
(3) 乙方代理区域内开展业务的承诺;
(4)用于乙方发生其它事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补偿和赔偿。
5:乙方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后,即为本区总代理,甲方不得在此区域内和其他任何第三方再订立代理协议,乙方为此地区唯一总代理。甲方不得违约,在甲方没有终止乙方代理期间,出现第三方或甲方销售该产品,甲方必须赔偿所销售价格的两倍给乙方。
6: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乙方年销售量不低于 套,如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销售量或乙方中途擅自单方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签定销售量每减少一台甲方罚乙方20元/套。从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在此情况下有发展其他代理机构的权力。如乙方年销售安装量超过 套,从 套开始,每超出一套甲方奖励乙方20元/套,本合同期满兑现;
7: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或本合同期满时,乙方不愿代理甲方产品,乙方应对所代理区内安装销售的产品继续服务1年(期限自最后一套的安装日期后12个月)甲方根据合同剩余的信誉保证金退还乙方。
8:退还信誉保证金时甲乙双方互退对方所有资料,(资质、授权委托书、合同正本、信誉保证金收据)否则不予办理。
七:甲乙又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将依据上述条款执行,必要时双方均可诉诸法律。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未预见之情况,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合同期满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销售量,乙方有续签定下一年的合同的权利,甲方应继续与乙方签定下一年的代理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